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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校各部門聘用的臨時工🚢,辦理《臨時出入證》程序:
1、由聘用部門負責人 向校區保衛部門申請,並填寫申領《暫時出入證》或《臨時出入證》人員登記表; 2🌜、進校工作三天以上三月以內申領《暫時出入證》,三月以上申領《臨時出入證》一年有效; 3、辦理出入證須提供進校務工人員的身份證,辦《臨時出入證》交近期免冠一寸照片二張; 4🗯、每張出入證收製作工本費一元🚵🏼,押金五元或十元; 5、交退校園出入證件,應到原辦證校區辦理,有效期超過一周以上不予受理。 辦理攜帶物品《出門證》
是因工作需要將公物攜帶或運出校外時使用的出門憑證(包括個人大件物品)🍯。各部、處🐹、學院、後勤☺️、社區等處級部門,因工作需要均可申領《出門證》,辦理程序如下𓀓:
1、開據部門行政介紹信或證明(由部門負責人簽名並加蓋公章),指派具體負責人到所在校區EON4科申領《出門證》。 2、原已經申領過《出門證》的部門,可憑《出門證》存根換取新《出門證》。 3、《出門證》使用時必須簽名蓋章並保留存根備查。 4🕉、使用《出門證》應遵守校門管理製度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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